索引號: | 001008009004/2021-28412 | 主題分類: | 綜合政務/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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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機構: | 縣政府辦公室 | 成文日期: | 2021-12-02 |
文號: | 嵊政發〔2021〕12號 | 文件登記號: | LSSD00-2021-0004 |
有效性: | 有效 | ||
政策層類分級: | 縣級政策 | ||
服務對象: |
嵊泗縣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嵊泗縣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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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鄉鎮人民政府,縣政府直屬各單位: 《嵊泗縣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已經縣政府第五十三次常務會議審議通過,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 嵊泗縣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日 嵊泗縣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實施方案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關于推進“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的決策部署,創新和完善基層執法體制機制,推進基層“一支隊伍管執法”的工作落實,根據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的實施意見》(浙委辦發〔2019〕46號)和省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51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縣實際,現就洋山鎮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特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浙江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省委十四屆八次會議和市委七屆十次會議的決策部署,通過在洋山鎮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整合現有隊、所等執法力量和資源,組建統一的綜合行政執法機構,實現鄉鎮一支隊伍管執法的行政執法體制,推進行政執法權限和力量向基層延伸和下沉,強化鄉鎮的統一指揮和統籌協調職責,助力構建“縣鄉一體、條抓塊統”基層治理新格局,切實提升基層治理能力和社會管理水平。 二、主要任務 (一)綜合行政執法的實施范圍。 認真落實省委、省政府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以“辦的快”“辦得好”為重點,加快推進整合基層執法力量,提高鄉鎮響應群眾訴求和為民服務的能力;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則放”和“成熟一批、賦予一批”,確?!敖拥米?、管得好、有監督”的原則,將城鄉規劃、生態環境管理等9個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全部或部分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下放到洋山鎮,在洋山鎮行政區域內,以洋山鎮名義行使行政處罰權。具體事項見《賦權洋山鎮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后續根據實際需要作適當調整。內容包括: 1.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2.行使生態環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4.行使房地產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5.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6.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7.行使應急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8.行使農村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9.行使市場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權。 行政處罰權劃轉給洋山鎮后,相關縣級業務主管部門不再在該區域內行使已劃轉的行政處罰權,跨區域跨部門的案件除外。 (二)綜合行政執法的機構設置。 洋山鎮成立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在縣綜合執行政法局派駐洋山執法中隊掛牌,實行“一支隊伍、兩塊牌子”。統籌推進鄉鎮一支隊伍管執法工作,推動解決基層“權力有限、責任無限”、“看得見管不著”等方面的問題,通過執法力量下沉和事權下放,進一步壓實執法屬地責任。 (三)綜合行政執法的人員配置。 按照“精簡、統一、效能”的原則,可整合洋山鎮現有分局、隊所及“四個平臺”執法人員力量。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隊人員身份性質不變,編制、工資關系保留在原單位,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由洋山鎮屬地管理為主,接受業務主管部門的指導。根據執法需求,洋山鎮可調劑人員充實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并配備必要的法制審核和開展聽證工作等相關人員,強化鄉鎮對屬地執法派駐人員的協調指揮權,提升鄉鎮統籌能力。在洋山鎮設有分局、隊所的縣級有關行政執法單位,可按事項劃轉情況,視情整合到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隊。 (四)綜合行政執法的管理體制。 進一步理順縣鄉兩級行政執法職責關系,強化行政執法屬地管理,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避免多層執法和重復執法,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在洋山鎮黨委政府的領導下,以洋山鎮政府名義開展綜合行政執法工作,并接受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和相關業務部門的指導監督,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相對集中行使行政處罰權,承擔起相應的法律責任。其中,具體行政行為的復議受理機關為縣人民政府,縣綜合行政執法局和相關業務主管部門,不再行使本方案確定劃轉的相關行政處罰權。 (五)建立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機制。 1.建立協調配合機制。明確縣級業務主管部門與洋山鎮的協同責任,縣級業務主管部門要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的原則,落實監管主體責任,同時要加強在信息共享、執法協助、技術支持、舉報受理、業務培訓和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協作配合責任。洋山鎮人民政府在行使相關執法權時,需要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提供檢測、檢驗、認定、鑒定等協助配合的,相關業務主管部門應當及時提供。洋山鎮政府與相關部門對違法案件處理發生爭議時,由縣執法協調委員會辦公室組織協調,協調不成的,報縣執法協調委員會決定。協調期間,不得影響法定職責履行。 2.建立業務對接指導機制。建立業務主管部門與鄉鎮綜合行政執法隊執法人員的業務對接指導機制。在賦權事項的執法依據、檢查內容、常見違法行為、典型案件辦理及強制權等內容方面,業務部門要加強指導監督,關注法律法規規章的“立改廢”情況,及時組織執法人員學習??h綜合行政執法局會同其他業務主管部門有計劃地組織開展行政執法監管平臺應用培訓,提升執法人員的掌上執法辦案水平。 3.建立執法保障機制。一是加強基礎保障。根據省、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規范化建設要求,按標準配置和落實洋山鎮綜合執法隊伍的辦公場所、執法車輛和各類執法技術裝備,統一執法文書、標志標識和執法服裝,推進執法規范化建設。二是加強經費保障。按照“人隨事走、費隨人走”的原則,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經費和能力建設經費由財政予以統籌保障。嚴格執行罰繳分離和收支兩條線管理制度,行政處罰中收繳的罰款、沒收所得和沒收財物拍賣所得,應當全額上繳國庫。三是完善公安保障機制。結合新型城鄉社區警務戰略,牢固樹立“一盤棋”的思想,由公安機關落實必要警力即時保障綜合行政執法活動,對以暴力等手段阻礙執法人員依法執行公務的行為,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嚴肅查處。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4.加強綜合行政執法監督。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全面公開執法職權和依據、執法程序和標準、執法人員信息,細化、量化行政裁量權。嚴格落實行政執法全過程記錄制度,實現全程留痕可查看、可追溯、可追責;全面推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制度,確保執法合法、規范。制定內部考核和執法過錯責任追究辦法,建立健全崗位責任制,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督促綜合行政執法人員依法履行職責。積極開展執法評議考核和案卷評查工作,確保綜合行政執法部門高效、規范履行職責。完善社會監督機制,暢通監督渠道,接受社會公眾監督。 三、組織實施 (一)統一思想認識。要充分認識開展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的重要意義,站在講政治、顧大局的高度,把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擺上重要位置,全面推開、統籌謀劃、一體推進,以上下同欲的決心推進改革。 (二)加強組織領導。突出黨政齊抓,成立洋山鎮綜合行政執法改革工作專班,由洋山鎮黨委書記任組長,強化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及時研究解決改革試點工作推進中的重大問題。明確專人負責工作對接和落地推進。按照改革部署要求,精心組織實施,倒排時間節點,完善任務分工,強化改革的正向激勵,確保重點任務落地見效,形成協同聯動的整體工作格局。 (三)狠抓工作落實。壓緊壓實改革主體責任,各有關部門各司其職,相互配合,及時研究制定改革實施方案,明確試點工作的目標任務、工作安排、責任分工等,突出試點工作重點,探索解決關鍵問題,積極穩妥做好綜合行政執法改革相關工作。 (四)嚴肅工作紀律。改革期間,洋山鎮、各相關部門要按照現有的職責分工,認真履行職責,切實做好干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確保各項工作上下貫通、運轉順暢,嚴禁出現思想混亂、隊伍渙散、工作斷檔現象;嚴格執行機構編制、組織人事和財務工作紀律。對違反規定的,嚴肅查處,追究責任。 附件:賦權洋山鎮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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